2022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2-01-07 09:07:14

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充实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身体健康。

(四)户籍不限。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至1月21日(星期五)(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楼(地址: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指引图见附件4)。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二)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行政管理》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及应急处置相关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五、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笔试及面试特别提示:

1.请考生笔试、面试当天自备口罩。

2.请考生笔试、面试当天携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

(3)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

(4)四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上述(1)~(3)的情况之一的。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试时需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

(1)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

(2)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

(3)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4)四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上述(1)~(3)的情况之一的。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于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年1月6日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doc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新).docx

附件4:地址指引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