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元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人公告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 2021-12-29 13:37:17

元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元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区派出所执法勤务辅警3名(男性),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开展公安机关勤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能熟练运用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能力。

5. 热爱工作,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无违法犯罪记录。

6. 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 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6. 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以下情形: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接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8.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招聘公告2021年内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玉景园2-02号3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77-6019269、13398891686。

3. 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证件(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100米短跑、男子1000米跑。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确定的人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进行政治审查,出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征求意见稿),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及意外伤害保险待遇,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二个月。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元江县公安局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应全面、真实、准确。

(二)考生报名后,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考录资格。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