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聘机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12-17 09:41:12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聘机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等规定,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机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机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1名,专业技术岗位,事业编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卫生健康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3.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资格,有5年及以上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分析能力、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跨国公司工作及管理经验优先。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8:30至12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者,现场填写《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附学历、学位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前,报名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书。

(四)面试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对岗位的理解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五)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各岗位按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选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选聘单位及选聘工作人员违反选聘工作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选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三)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选聘单位联络。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411-83631360-3018(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纪律监督电话:0411-83631360-3039(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大连市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