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2021-12-16 17:52:51

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相关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根据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3.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背景、专业经历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0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bjybj@126.com,邮件主题以“姓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

①《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扫描至一个页面);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4.资格审查: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

(二)综合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公文写作等方面能力。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可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2)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在区政务中心B区14楼医保讲堂会议室进行笔试(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并通过邮件发送《笔试通知书》)。

(3)笔试组织。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1)面试比例。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并通过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组织。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校核。

3.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75分,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总成绩于综合考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招聘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由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结果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60302286。

本公告未尽事项,可咨询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

咨询联系人:谢老师;

咨询电话:028-8369630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成都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