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对外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人才网 2021-12-16 17:11:19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对外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地位于昆明市龙泉路691号。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履行盘龙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实施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职能,维护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办公室文秘岗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在原单位未解除工作关系或用工合同未到期的;

5.有其它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2.报名流程: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plygbgs@163.com,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我局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过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离职证明和待业证(失业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出具的征信报告。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4.聘用: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云南众成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福利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3724元(包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每满1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绩效工资按职责履行状况、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重特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基本工资应发数的12%。聘用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由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承担,并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从聘用人员个人工资总额中扣除。

七、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提前申报个人“健康码”或“行程码”。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体温>37.3摄氏度,咳嗽)或有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咨询电话:0871—65223618

电子邮箱:plygbgs@163.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龙泉路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