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邢台临西县公安局招聘劳务派遣辅警64人公告

来源:临西县人民政府 2021-12-09 13:08:55
  临西县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安局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县当前治安防范形势和公安局工作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单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1、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4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具体详见《临西县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县公安局,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疫情防控流调辅助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警务辅助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需长期在岗位工作,遇有紧急任务时需长时间封闭管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由公安机关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四、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其他条件;
 
  4、凡涉及年龄、户籍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首日为界。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具备应聘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xi.gov.cn)、人社临西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 月13日-12月15日
 
  (2)本次报考公开招聘的考生,请通过以下链接网站(临西县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体检通知查询、拟聘人员公示查询等。
 
  报名网站:
 
  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112011636
 
  (3)网上报名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的条件,认真阅读《报名信息》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考生如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等劳动形式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提供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聘组织单位不涉及劳动纠纷)。考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②按照《填写报名表》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图片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jpg格式。
 
  ③考生“提交”后信息将被锁定,根据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照规定的时间下载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予报考。一般情况下,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的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
 
  ④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持续关注报名招聘系统。
 
  ⑤开考比例:此次招聘公安辅警根据以往报名人员较少的情况,将不设置开考比例。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理论等内容。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作弊经核查属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处理规定》执行。
 
  4、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时间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招聘系统查询。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1.5:1的比例(小数点后进整位)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具体详见招聘系统的公告通知。
 
  2、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并提供与招聘条件相匹配的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①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非临西户籍但父母或配偶为临西户籍的须提供相应材料)。
 
  3、资格审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江路与永济街交叉路口)二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上有效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完成后只留存复印件备案);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现场资格审查时请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体能测试
 
  1、公安辅警体能测评内容分为四项:各项体能测评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量化打分。体能测试成绩为四项测试项目得分的平均分(每项满分100分)作为考生体能测试环节的成绩。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完成体能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体能测试承诺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资格。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60%+公安辅警体能测试成绩〔四项测试成绩总和÷4〕)×40%=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递进。根据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大学生退役军人、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情况均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最终人选。
 
  3、体能测试时间具体详见招聘系统的公告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2、体检合格的,对其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西县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以及公示期间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向后顺序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据政策和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按照国家相应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西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发放绩效工资400元和值班补贴200元,以后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注意事项:
 
  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所在的县市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21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复审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办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和24小时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及时通过临西县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期间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319-8560061 8560022
 
  附件1、临西县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临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