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富顺县琵琶镇人民政府招录村级动物防疫员12人公告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 2021-12-07 13:09:15

富顺县琵琶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录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公告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增强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提升我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琵琶镇原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防疫员)在2021年12月31日后不再续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村级防疫员12名,现将公开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琵琶镇12个村(石贡村、理策村、土地村、徐家村、金竹村、农场村、富安村、青峰村、艾家村、青山村、洞上村、顺江村)各招录1名村级防疫员。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长期居住在琵琶镇的人员。

2.18至60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对取得畜牧兽医专业文凭或从事畜牧兽医工作2年以上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5.熟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动物免疫操作规程、畜禽免疫注射等实际操作。

6.招录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招录公告:通过网络媒体、镇村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录公告。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14日。

3.报名地点:琵琶镇畜牧站。

4.联系人:刘大林,联系电话:13990015768。

5.报名方式:报名者提交申请材料到琵琶镇畜牧站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6.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琵琶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申请表;(2)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张,核原件收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4)学历或畜牧兽医专业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电话通知报名者现场畜禽免疫注射操作,操作合格者才能取得考试资格。

8.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录仅通过笔试进行。

1.考试科目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免疫操作规程》、畜禽免疫注射操作等与动物防疫、畜牧兽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试卷满分为100分,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填空、判断、简答、论述题。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考试日期:另行电话通知报考者。

五、录用

(一)公布成绩

考试后2个工作日公布成绩。

(二)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各村办公室及相关媒体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选择岗位

成绩公布后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相同的取得畜牧兽医专业文凭或从事畜牧兽医工作2年以上人员优先录取,畜牧站电话通知录取者到琵琶镇政府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六、招录工作纪律

(一)招录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录有关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在招录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镇纪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录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0813-7199057(琵琶镇人民政府)。

富顺县琵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附件:琵琶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