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第二批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人公告

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1-12-02 16:14:25

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定海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定委办发〔2019〕127号)、《舟山市定海区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规定(试行)》(定民〔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东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名。

二、信息公布平台

1、定海政务网站, http://www.dinghai.gov.cn/

2、“幸福城东”微信公众号。

三、招聘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曾有相关基层群众工作经历的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学历可酌情适当放宽。

4、舟山户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职村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建办303办公室(定海区海天大道107号)。

3、报名方式:参加报名者需携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单位工作证明等),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政策及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分+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加分情况:中共党员身份的,提交党组织关系证明,计1分;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1分;有一年及以上基层群众工作经历的,提交现(原)单位工作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计2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按照人员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80-26219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城东街道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日

附件:城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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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本人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