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乐山井研县招用社区专职工作者8人公告

来源:井研县人民政府 2021-12-02 10:47:47

关于井研县2021年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的需要,引进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者8名。本次招用为编制外招用,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用范围、对象

符合招用岗位条件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用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根据新时期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熟悉现代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招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已被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

在招用的任何环节或招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招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用岗位及人数

招用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井研县2021年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9:00至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17:00,提前或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办法:符合招用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井研县2021年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者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495846@qq.com(邮件主题备注:招用岗位+岗位编码+姓名)。报名资料包括:《报名信息表》电子版1份;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的扫描件各1份。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

(2)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在报考者提交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进行回复。报考者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岗位调整

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井研县民政局、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井研县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调减该岗位招用名额或取消该招用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综合测试及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缺考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招用名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用名额2倍的,该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现场面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四)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测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

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招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复检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体检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用岗位。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招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招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用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及成绩、党风廉政等情况,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评价;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招用的,予以招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招用

拟招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东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研城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工作,由社区进行日常管理(不得聘用到与“两委”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社区),被招用人员采取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研城街道办事处考核合格者,继续招用,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招用期间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按市县有关文件执行。

拟招人员须在办理招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招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社区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招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在招用全过程中,评委、工作人员等与报考者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在招用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在招用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720357(井研县纪委监委)。

十、特别提示

(一)此公告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发布。

(二)报考者须密切关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的,应主动告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招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如报考者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用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用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测试及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用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参与测试的人员须填写《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附件3),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报告时间起算),参与测试时交工作组,进入考场前逐一检测体温(不超过37.2℃),并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方可进入考场。考前21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和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一律暂停参与测试。人员健康排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六)本次公开招用工作由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井研县民政局、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井研县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井研县委组织部:0833-3721699

井研县民政局:0833-3720681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720411

井研县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0833—3862300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井研县民政局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井研县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井研县2021年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井研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