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阿坝师范学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阿坝师范学院 2021-12-01 13:29:12

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20〕140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3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在阿坝师范学院网站[www.abtu.edu.cn]、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上发布。)

一、学校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阿坝州
汶川县水磨镇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

阿坝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座落在民族文化璀璨的岷江之滨、寿溪河畔,国家AAAAA级特别旅游风景区汶川县水磨古镇,距成都市区60余公里,距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20余公里,紧邻三江生态旅游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约23.64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文、理、工、管、法、艺术、教育、历史8个学科门类24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研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名,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是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围绕“生态、文化、民族”关键点,整合学校现有资源,做好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围绕“生态”组建了生物、化学、智能化、自动化、经济、管理、旅游等专业集群;围绕“文化”组建了音乐、舞蹈、美术、体育、文学与传媒等专业集群;围绕“民族”将四川省羌学研究会、学校民族文化研究所、科学工作院、VR实验室、藏纸研究中心,四川省高水平科学研究团队(藏羌彝走廊民族文化创意研究团队)、藏汉双语研究中心等组合成为民族学学科平台。根据“突出优势、重点建设、全面推进”的原则,启动校级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干、艺术和体育学科为优势、藏汉双语学科群为特色、非教师教育类学科为增长点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办学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本科教育在学校事业中的核心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实施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初步形成了理实并重、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立了“7+1”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了富有民族特色的专业体系,形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课程体系,多次受邀在全国会议上交流和展示改革经验。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学院,邮编:623002(其他详细信息请查阅阿坝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abt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必须在报到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8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要求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3.学校长期招聘教授、博士、紧缺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双师型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按《阿坝师范学院引进人才办法》执行。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1名编制内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在线报名方式进行。学校公开报名网站为邮箱为abtuhr@abtu.edu.cn,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时间及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做好安排。

(二)报名程序

应聘者下载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根据要求,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好后,与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奖惩支撑材料等按“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命名压缩后发到阿坝师范学院公共邮箱abtuhr@abtu.edu.cn,填表时不得留空白。

(三)资格初审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人事处通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

五、用人单位考察

(一)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校参加用人单位考察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或网络打印公章。

(6)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来校人员要求“健康码”及“防疫行程卡”均为绿色。

(二)考核方式

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等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决定考核方式。

六、学校结构化面试

行政教辅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七、考核成绩计算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和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占60%,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学校结构化面试。

八、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政治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或公安机关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函询,函询结果作为政治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体检情况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拟聘用人员在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网站及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报送教育厅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报送教育厅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报送材料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报到时,在职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 2022届毕业生可与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2022年8月31日前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公示后,经我校最终审核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尽快备齐材料报教育厅确认。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我单位负责审查认定。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也不报教育厅确认。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教育厅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未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报教育厅。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公招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公招问题,我单位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和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交办部门和相关人员。

如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时,我单位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回避。

对我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的程序、招聘条件而引发的信访、上访,按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由我校负责处理,切实履行维稳责任。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等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及补充事项,将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及时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

阿坝师范学院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