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1-12-01 09:58:33

舟山市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近期决定公开招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强烈的责任感;

2.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6.有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下载并填写《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公开 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发送到邮箱:3063532392@qq.com,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

2.同时以照片形式上交的还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

3.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9日。

(二) 现场报名

携带上述材料来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舟山市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楼H202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80-6876955;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9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 -17:00。

4.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5.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和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12月14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经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应聘人员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初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应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六、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如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录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6876955。

舟山市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