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九龙湖镇招聘工作人员事宜
关于镇海区九龙湖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宜
因工作需要,九龙湖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沟通交流能力;
2、年龄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11月29日;
3、宁波大市内户籍(户籍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会讲宁波本地话;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病史。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6日16时。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图,确保照片内容清晰完整)。
(2)填写好的报名表(空表见附件2)。
(3)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将上述资料以电子版发送邮件到jlhzzrs@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设为“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9日。
2、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统一通知考试事宜,请及时关注招考通知,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后划定统一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由九龙湖镇党委研究后决定。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九龙湖镇党委研究决定。
四、其他说明
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56585327。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龙源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