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罗定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来源:罗定市政府门户网站-罗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1-11-26 09:45:24

罗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招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按照《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的要求,现公开选聘罗定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

社会监督员,是指由医疗保障局聘任、依照《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赋予的职责、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的志愿者。社会监督员不属政府执法人员和技术岗位专职人员,不领取薪酬。被确定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由云浮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制作颁发《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及《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证》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全体罗定市市民。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常年在本统筹地区工作或居住,且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的中国公民;

(四)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六)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联系群众;

(七)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或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保险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全市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全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四)及时向所属辖区或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五)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听取所属辖区或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所属辖区或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社会监督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一)监督工作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

(二)不得以监督员身份或以履行监督职责为由从事与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不得利用社会监督员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管工作中接受或索取财物;

(四)在监管过程中,与被监督对象存在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监督公正实施的,应当回避;

(五)独立进行监督时,发现问题及时与所属辖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联系,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监督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参与监督活动的过程性信息和未经确定的政策、案件信息;

(七)遵守其他应当遵守的公序良俗和纪律规定,在监督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五、社会监督员应遵守的管理

社会监督员的聘期为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则自然解聘。市医保局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医保基金使用相关情况,部署任务,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探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听取社会监督员履行社会监督过程中收集的信息以及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不设置现场报名。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

属于个人自荐的申请人,应当确保填报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库资格。

属于单位推荐的申请人,推荐单位应当提前审核被推荐人的报名材料。相关材料真实无误的,推荐单位在《报名表》加盖公章。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附后),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邮寄或送达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117号罗定市医疗保障局,邮编:527200

联系人:陈作环、陈庆彦

联系电话:0766-3898529

(三)资格审核

市医保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指定日期内补全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四)考察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和面试。必要时,市医保局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或电话谈话、考察相关情况。

(五)招聘名单确认

市医保局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由云浮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罗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