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新余市县疾控机构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25 17:11:28

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疾控工作需要,经批准,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0名流调工作人员(市疾控中心5名,分宜县疾控中心2名,渝水区疾控中心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任职试用期的;

(4)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范围

1.新余市辖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选调条件的流调专业技术人员。

2.新余市辖区内除疾控机构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选调条件的流调专业技术人员。

四、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

五、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与选调单位电话联系。

(二)报名

采取个人投递简历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1)投递简历:2021年11月26日09:00—12月10日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21年12月11日08:30—12:00;14:30—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赣西大道1336号新余市疾控中心310室(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790-6442446)。

2.报名程序

(1)投递简历。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前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新余市疾控中心(邮箱地址:jxxycdc@126.com)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网上未投递简历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查地点携带个人简历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在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信网学历认证;

5.职称证书;

6.《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历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8.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3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选调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选调资格。

七、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地址:新余市沿江路新余市投控大厦南侧文化中心1222室)

(二)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采取考官专业、综合等知识提问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见《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并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

3.面试。考生按抽签的面试顺序由联络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答题。

4.签字确认。考生面试后,评委进行综合评议给出面试分值(面试分值100分,不包含专项加分项),考生签字确认。

八、计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报考人员专项加分

专项加分分值:报考人员为预防医学、公共卫生或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的加5分、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各项累积专项加分分值不超过10分。

九、确定拟选调人员

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末位入闱考生总成绩相同,根据专项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体检、考察和选岗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对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诚信等部门意见;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3.选岗。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选调单位(市疾控中心、分宜县疾控中心或渝水区疾控中心)。如拟选调人员总成绩相同,根据专项加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

十一、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人社局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余市卫健委官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再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本次选调不设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聘用的,除取消该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对选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选调人员一经聘用,在选调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3.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职位咨询致电选调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0-6736011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0790-6420508

监督举报电话:0790-6420299(新余市纪委市监委驻卫健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承诺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