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招聘报账员公告

来源:江山信息网 2021-11-22 13:06:13

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公开招聘报账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级报账员队伍建设,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根据江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山市村级报账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三资[2021]4号文件精神,经清泉村两委研究,报清湖街道同意,对清泉村报账员实行公开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

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保证有正常的工作时间;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男女不限,本村村民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下午17时止;

2. 报名地点:清泉村村委办公室,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5857006284(576284)

3. 报名办法:请有意向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2.本次招聘采取卷面笔试、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清湖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将统一组织卷面笔试和计算机操作。

3. 村级报账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4.录用:经公开笔试后,通过资格复审后择优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其报酬待遇按上级相关标准计算。

五、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报名

1. 村两委干部的直系亲属及配偶;

2. 长期在外打工不能正常履职人员;

3. 已担任村监会(监事会)的人员;

4. 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