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1-11-19 09:35:23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整理成一份pdf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zfb_zzb@nanhai.gov.cn。咨询电话:86238302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附在报名表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附在报名表上)、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请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电子邮件需要原件扫描件及配合我单位进行原件核对。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促进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拟定于2021年11月中下旬进行考试,如受疫情影响,则推迟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将另行公告。

(一)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公布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申论,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与笔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结构化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第二轮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

(三)第二轮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结构化面试、笔试和第二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由促进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由促进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由促进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五)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促进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六)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所有考生都需注册“粤康码”,并提前7天进行健康申报;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8302。

附件1:职位表.xls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