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11-18 17:55:10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开展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朝阳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数量

朝阳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备一定财务理论、实操经验者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能熟练运用金蝶、EXCEL等操作软件;

5.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优先;

8.朝阳镇本地人优先;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8:3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四楼财政管理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详细简历一份,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递交报名资料时现场面试

(三)政审

由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开具政审考察函,考生本人携带考察函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聘用

朝阳镇人民政府与确定聘用的编外人员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签订合同期限决定)。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期间工资待遇面议。

2.由朝阳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纪律,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