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高新区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遂宁高新区 2021-11-18 10:05:04

遂宁高新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国企集团化管理模式,充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力量,经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宁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党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热爱国企和管理工作;

3.思想政治过硬,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需自愿辞去相应身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中共党员。

3.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上一年度考核称职或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相当职务);

②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或相当职务)满2年。

4.国有企业人员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央企、省属、市属国企相似于正科及以上职务层次,或现任相似于副科职务层次满2年的经营管理人员;

②现任(地级以上市辖区)区属及县属国企正职,或现任副职满2年。

5.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大中型企业总经理(或相当职务);

②现任大中型企业副总经理满2年的经营管理人员。

6.熟悉工程建设管理、企业风险投资、资本运作、投融资、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环保等,擅长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团队管理、决策、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24: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统一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遂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ngxqdqb@163.com,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2)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任职时长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3)非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招聘岗位资格资历条件相印证的其他资料。

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11月23日9:30-17:00(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为准)。

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504室

报考人员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1) 遂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任职时长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4)非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与招聘岗位资格资历条件相印证的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等方面的人岗相适度进行综合评定。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之比小于1:3可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经营决策、应急处置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及排名在遂宁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http://gxq.suining.gov.cn/)。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

(八)决定人选

综合面试情况、体检和考察情况,由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招聘结果在遂宁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试用与任职

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核定的公司高管待遇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符合《遂宁高新区深入推进人才领航行动十条措施》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五、其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人事纪律规定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5-6801059。

本公告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825-2664525

附件:遂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