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湾沚区总工会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人公告

来源: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 2021-11-16 17:04:08

湾沚区总工会关于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安徽省总工会印发的《安徽省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及市总有关工作要求,拟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按照工会自主招聘方式,选聘2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芜湖市湾沚区户籍(或在本区长期居住)。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65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热心服务职工群众,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

优先选用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也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岗退休人员中返聘。

三、报名与人员确定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区总工会自行组织,详情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553-8825151。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履历简历及《湾沚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四)人员确定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应聘者自身条件,经统一面试后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及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经聘用,和区总工会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岗位即是专职集体协商员,合同期限暂定2年,工作地点在开发区总工会。待遇为上级工会补助1000元/月,区总补助1000元/月,交通费补贴200元/月,伙食费按区总工作人员同等补贴。

附件:湾沚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芜湖市湾沚区总工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