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大学文学与传播新闻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延安大学文学与传播新闻学院 2021-11-15 16:46:56

延安大学文学与传播新闻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22年我院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现就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1.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语言与应用语言学等相近专业学科。

2. 新闻学与传播学

网络与新媒体、新闻传播理论方向或其他相关学科(社会学、管理学等)、新闻传播史方向或其他相关学科 (中共党史、近现代史等)。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

2. 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第三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普通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3. 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院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且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三、优秀博士招聘待遇

1.A类博士待遇

(1)毕业于高水平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3)教学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发表高质量论文。

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30-40万元、人文社科20-30万元。

2.B类博士待遇

紧缺专业博士,成果较为突出;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5-35万元、人文社科15-25万元。

3.C类博士待遇

常规补充博士;3年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4.其他待遇

(1)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

(2)具有博士后经历,增加2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副高职称,增加3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增加5万元引进人才补贴。

(3)引进“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纳入延安市人才支持范围,科研启动费按照所确定等级的最高档执行。

(4)配偶安置实行一事一议,为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就学条件。

(5)可以内部价格购买空余博士人才房(安家费可一次性冲抵房款),或提供过渡住房。

四、优秀硕士研究生招聘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高水平大学,以人事代理形式招聘(3年考核合格后,在政策范围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他工资、福利、住房等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五、高层次人才常年引进对象及待遇

(一)大师级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等杰出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知名学者。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二)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提供18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8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年薪100-120万元,具体标准面议;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排配偶和适龄子女就业。

(三)第二层次人才

省部级以上优势学科带头人、承担国家重大、重点课题专家、二级教授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不低于150万元、人文社科不低于80万元;同时提供16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6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排配偶和适龄子女就业。

(四)第三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三级教授等;海(境)外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不低于50万元。提供14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4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置配偶工作。

以上各层次申请人可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及陕西省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可同时享受政府给予的人才补贴50-200万元。

六、应聘材料与联系方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电子邮件)以邮件形式发送个人应聘简历(简历名称格式: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2.凡来校参加交流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火车、汽车票)及住宿费。

3.联系方式:王院长,ydxbwjh@163.com

4.联系电话:13619113769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大学新校区(北区)文学楼延安大学文学院(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