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录驾驶员2人公告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11-12 13:04:32

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录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驾驶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县级党政机关重要公务接待、重大集体公务活动、抢险救灾、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用车、传送机要文件等机要用车、规定区域内的远程用车、县四套班子领导调研用车的统一调度、派遣服务、成本结算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录计划

A1证驾驶员(编外用工)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松阳县户籍;

4.男性;

5.持有A1驾驶证;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2日后出生);

7.学历专科及以上;

8.面向退伍军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者;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三年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5.其他不宜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人:何轶:13656696084、677084,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街1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5)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驾驶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和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交通安全知识等。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驾驶技术、突发情况处置、文明礼仪等。

(三)体检、考察

根据“技能测试×60%+笔试×40%”折合成的总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被取消资格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从其余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按要求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该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余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本公告由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8-8012033。

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