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招聘12人公告

来源: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1-11-04 14:00:34

2022年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诚聘四海英才

 

一、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也是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的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由1960年创办的石河子农学院水利系发展而来,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院以“尚水泽物,筑梦砺行”为初心,以向兵团、自治区、国家输送德才兼备的综合型人才为宗旨,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

学院开设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和道路桥梁工程方向)、建筑学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拥有“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农业水土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点,“农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农业工程”、“水利工程”和“土木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农业工程为教育部部省合建学科群牵头学科,“农业水土工程”为自治区重点学科,土木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3个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11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56人),专任教师86人。学院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7人,现有国家级人才3人,教育部宝钢优秀教师4人,农业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全国水利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带头人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兵团特聘专家2人,绿洲学者16人,“兵团英才”6人,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学院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科研和工程实践经验的卓越师资队伍。

多年以来,水建学院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

学院拥有国家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现代节水灌溉兵团重点实验室、新疆兵团高烈度寒区建筑抗震节能技术工程实验室以及教育部棉花生产技术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学院实验中心面积超过24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资产6000余万元,成为西部基础条件优越、设备布局合理、仪器先进齐全的西部一流工科试验平台。近年来,承担国家973、863项目,九五、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十三五重点研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等50余项,以及150余项省部级及横向项目,科研经费近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0项,其他省部级及行业科研奖50余项。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度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名、实验人员2名(实验人员已招满)。

具体内容如下表:

需求专业 学历要求 年龄 人数 其他要求 岗位类别
水利工程 博士 45周岁及以下 3 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方向 教师岗
土木工程 博士 45周岁及以下 4 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和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教师岗
测绘科学与技术 博士 45周岁及以下 1 遥感或地理信息系统方向 教师岗
力学相关专业 博士 45周岁及以下 1 力学相关专业(力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等) 教师岗
建筑学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 本科为五年制建筑学 教师岗
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2   实验岗

三、招聘人才政策

(一)石河子大学人才政策

人才分类

学院根据不同学科人才紧缺程度和引进人才综合业绩分为三个层次,并兑现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要求见《石河子大学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等紧缺学科可适当提高认定层次。

引才待遇

1、购房补贴(一次性免税发放):第一层次60万元,第二层次45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第一层次20万元,第二层次10万元,第三层次5万元。

3、职称待遇:第一、二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第三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认定为中级职称,一年后不受资历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4、人才津贴:博士津贴1500元/月。

(二)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

人才待遇

1、购房补助: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我校引进博士人才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

2、人才津贴:3000元/月。

(三)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人才政策

1、学院部省合建学科支持博士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2、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等紧缺学科可适当提高博士认定层次。

(四)其他配套政策

1、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在师市范围内落户,按师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办理落户。

2、引进人才配偶、子女愿意留师市工作,属体制内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对口对应”原则安排工作;属体制外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帮助推荐,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就业,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师市教育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实施,优先予以安排。

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45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3、建筑学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35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本科为5年制建筑学专业。

五、招聘有关事项咨询及招聘邮箱

招聘邮箱:67261186@qq.com

联系人:王平书

联系电话:0993-2057205

备注:因部分岗位数量有限,招满将自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