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1-11-03 16:22:11

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交通物流发展)局2021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交通物流发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为后勤服务驾驶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2.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认定条件,具有公益性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3.年龄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内;

4.高中以上文凭,驾驶安全5年无事故;

5.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或接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5.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就业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交通物流发展)局403室(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

(三)联系人:黄国栋;联系电话:0718-8224249。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交通物流发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笔试、公示、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报名人数超过1∶3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车辆安全驾驶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2日;笔试地点: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交通物流发展)局五楼会议室。报名人数不超过1∶3直接进入考察,择优录用。

(二)考察: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交通物流发展)局依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聘用期限和待遇: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年工资总额不低于恩施州最低工资标准但不高于7万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单位每年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如考评不合格,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六)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交通物流发展)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