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招聘政府购岗人员2人简章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2021-11-02 15:34:40

南京市建邺区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建邺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行政复议应诉辅助性工作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基本情况。本次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主要工作内容为处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相关待遇。被录用的工作人员由建邺区司法局统一管理,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年收入约11万元(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二、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能吃苦耐劳;

2.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南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法律类专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和公示录用等阶段。招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jy.gov.cn)网站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进行。应聘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至邮箱honly.song@51job.com (邮箱为英文小写字母),把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设置为“建邺司法局+姓名+联系方式”。材料文件按下列顺序:(1-附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WORD版;影印件材料: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学信网证明材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法律职业资格证6-户口簿。

报名咨询电话:宋先生025-68119945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均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11月10日前通过短信平台或邮箱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

五、考试与录用

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录取的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中,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和14天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 和14天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必要时,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拒绝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不能提供“苏康码”和14天行程卡绿码核验信息、拒绝说明14天内有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取消相应资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百分制,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附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的《报名登记表》打印签字、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jy.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区司法局: 87778403

区人社局: 87778203

建邺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建邺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