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安全服务中心选调3人公告

来源: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1-11-02 10:38:54

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安全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选调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岗位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亭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3.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仍在服务期限内的;

4.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期间有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除外);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网站导航”点击“人社局”网页下载并填写《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8日-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东亭湖街道五楼)。

咨询电话:0515-66691261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单位出具的本人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3)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注意事项: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原则上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如报名人数较多,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分数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成绩计算:直接面试,则考试成绩=面试分数;如果进行笔试,则考试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拟调人员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网站导航”“人社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动及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拟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调动手续,并到选调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调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6691286。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4: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