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通通州区东社镇招录综合行政法辅助岗位人员5人简章
通州区东社镇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法辅助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通州区东社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男性5名。
(二)职位要求: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具备正常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通州区常住户口或在东社镇周边有住房条件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相关工作经历、退伍军人、中共党员等。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不得应聘。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11月1日-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东社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2)《东社镇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在相片栏粘贴照片);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城市管理类法律法规和书面表达能力等。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按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可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具体招聘人数由镇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等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四)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0%和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组织考察。
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三、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在通州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新录用的人员在我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待遇: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录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同类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三)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社镇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68358895、80677679。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358891。
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