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10-29 14:53:05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技术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技能;

3.品行端正,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4.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须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与招聘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10月28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8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http://cxinw.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本次岗位招聘。

(四)考核。新闻与传播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初步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1.初步面试

初步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初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

3.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环节,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各占面试总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安排以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4.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30%。

(五)确定拟聘人选。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029)85310389

电子邮箱:xcybgs@snn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逸夫科技信息楼二层220室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