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源: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 2021-10-27 15:20:01

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

 

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区、示范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港口规划、交通海洋规划、“五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空间资源配置和规划综合服务的职责,进一步充实规划人才队伍,洋浦工委决定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方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建筑学、城乡规划及相近专业岗位中级雇员 1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年龄条件:

中级雇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2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年龄限制。

3.其它条件:

符合以上专业要求,设计能力强、擅长数据分析能力、从业经验丰富、项目业绩优秀的将优先面试。特别优秀者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特别优秀者工作满三年,可根据个人发展意愿,我办向管委会推荐到收入更高的高级雇员岗位或体制内的管理岗位。

报名人员须建筑学、城乡规划及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学位。

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3日—2022年1月23日

2.公告网站

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http://yangpu.hainan.gov.cn/)

海招网(http://www.contacthainan.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报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提交的报名表为Excel格式,请勿提交照片、PDF等格式的报名表。咨询电话:28829962,13976870756 程志智副主任报名邮箱:35454757@qq.com洋浦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中级雇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办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在报名材料收到后1月内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三)初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不需要参加笔试。按照资格审核环节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有特殊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需提前通知候选人。

(四)面试

所有岗位按不少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由招聘办决定是否举行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由于疫情原因或不方便到洋浦的,可以采用腾讯会议等网络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开展,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相关平台上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入围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主要是对入围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境外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委托第三方进行背景调查。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办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工委批准后在相关平台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调查发现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在拟录用环节如有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依次替补。如录用人员入职半年内辞职,或出现其它不能到岗的情形,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替补,进行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取得录用通知书后,须本人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招聘办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至6个月不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至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待遇:

一、政府雇员薪酬待遇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府雇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可按相应条件进行职级晋升。新进中级雇员转正后年薪约为人民币16万元,首次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劳动合同,并发放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税前)。

二、特别优秀人才待遇可一事一议。特别优秀者工作满三年,可根据个人发展意愿,我办向管委会推荐到收入更高的高级雇员岗位或体制内的管理岗位。

三、洋浦管委会为录用雇员提供单独住房和食堂用餐。录用的雇员可按规定获得在洋浦购买限售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资格。符合相关人才认定标准的,经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住房、个税等补贴,以及医疗、子女就学等保障。

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全过程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联系部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1403室

监督、举报电话:0898-28836072;0898-288364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