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龙津街道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1-10-22 17:44:28

龙津街道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龙津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一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龙津街道环卫站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二)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

(四)广州市户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依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含法定“五险一金”等(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至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进行报名,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20-36250784。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

3、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道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道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荔湾区龙津街道招聘垃圾分类督导员报名表.doc

龙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