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150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1-10-18 13:35:35

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50人,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8:00-10月23日17:00,笔试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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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0月17日8:00-10月23日17:00)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二)此次招聘是为了充实“维稳处突”队伍,所设岗位需要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三)男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5日至200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和在读高校学生;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五)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六)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七)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八)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九)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298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工作,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fj.hebyac.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7日8:00-10月23日17:00。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0月23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4日17: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点击报名网址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4)考生报考信息初审成功后,通过网上提示步骤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6)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录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补充到其他岗位招录人数中。

通过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8日—29日登录报名网站,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完成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

4、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6、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进入体能测试阶段的考生提示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6分钟内跑完即为合格;俯卧撑,一分钟内连续做22个即为合格。女性:800米跑,6分钟内跑完即为合格;仰卧起坐,一分钟内连续做23个即为合格。

3、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体能测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能参加体能测试。

4、成绩查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5、体能测试不计入招聘总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合格的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证件审核通知单》。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详见《证件审核通知单》。

2、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考生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证件审核通知单》,方可进入审核地点。

4、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5、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证件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证件审核后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四舍五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面试通知单》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能进入面试考点。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6分钟。

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3、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发布《体检通知》。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次并列,按照学历高低、政治面貌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

2、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须同时携带“河北健康码绿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

4、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九)公示

经笔试、体测、面试、资格复审与考察、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3.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招聘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由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组织岗前培训。

八、防疫要求

1、考生须于10月26日(考前2周)前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卡”(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考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九、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分局:0311-85188025

人社局:0311-86952116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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