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招聘应届生公告

来源:北京同仁医院 2021-10-11 17:27: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2022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始建于1886年,是一所以眼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为重点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设有64个临床和医技科室,开放病床1759张;附设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和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北京眼科学院和耳鼻咽喉科学院设在院内。

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将我院招聘2022年度“优培计划”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面向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在京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1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朴实,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热爱儿科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适应能力强;

(三)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并符合进京落户条件;

(四)截至2021年9月,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 “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6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初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于2021年10月18日16:00前将个人简历、岗位所需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等形成文件压缩包,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学校”命名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trrsc@126.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医院成立简历遴选工作组,根据报名人员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工作(实习)经历以及与所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择优筛选。按照1:8的比例筛选进入后续环节,未达到1:8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简历筛选结果将于10月25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员推荐表》等材料。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入面试人选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形成文件压缩包,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学校”命名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trrsc@126.com。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后续环节。复审时间为11月18-11月19日进行,复审结果将于11月20日17:00前电话电话或者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本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为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占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10日,具体面试要求,详见后续面试公告。

(五)院长办公会审议: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六)体检和考察

我院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所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

通过资格终审的人员将与医院建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有关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26571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人力资源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