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9-14 15:11:35

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的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的岗位工作需求,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并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面向海南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岗位1个;面向全国招聘岗位2个,其中,1个岗位面向全国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1个岗位面向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岗工作经历的高校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9)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专业技术岗1

1

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及以上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专业技术岗2

1

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会计学、财务管理或财政学类专业

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岗工作经历;考试总分相同情况下,具有财会类助理或以上职称、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优先考虑。

管理人员1

1

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或卫生管理类专业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注明:此岗位优先面向海南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若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面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

注:1.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特别说明:报考“管理人员1”的考生请注意,考生如满足该岗位的其他招聘要求,但不属于海南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也可以先报名。报名结束后,如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海南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该报考条件将自动调整为面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该岗位其他招聘要求不变。报名截止后,面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的报考人数已达到开考比例,则不再接受新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招聘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环节,具体的招聘考务工作由第三方具有人力资源管理资质的公司承担,海南省健康宣教中心负责监督指导。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t.hainan.gov.cn)、省卫生健康委官方微信号“健康新海南”和海南省健康传播网(即:省健康宣教中心门户网http://wst.hainan.gov.cn/jkcbw/)、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网(www.hns365.com)和海南众合人力微信公众号(hns365_com)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其他相关信息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微信号“健康新海南”、海南省健康传播网、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网及海南众合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3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为主。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09:00-2021年9月30日17:00(周末、节假日正常报名);

(2)联系人:孙老师、符老师  0898-32909980

冯老师 0898-68914957

骆老师 0898-68912684

3.网络报名网址链接:http://zhrl.rsfwpt.com/,或从手机移动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点击“海南众合人力”微信公众号招聘服务栏目),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要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如下,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①《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登陆海南省健康传播网(http://wst.hainan.gov.cn/jkcbw/)、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网(www.hns365.com)或海南众合人力微信公众号(hns365_com)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请下载后填写并本人签名扫描上传图片或PDF格式);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考生信息页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④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JPG/JPEG);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已取得学历证书尚未在学信网电子注册的考生请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⑧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图片或PDF;

⑨相关专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等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扫描件;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期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9月30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9月30日17:00准时关闭,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5)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资格审查

由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关注海南省健康传播网、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网及健康新海南、海南众合人力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由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健康传播网、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网及健康新海南、海南众合人力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面试考生确定: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健康传播网、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网及健康新海南、海南众合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前三天,由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最后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健康传播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 1 的比例确定被考核人选,并由省健康宣教中心组织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第三方具有人力资源管理资质的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批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健康宣教中心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省健康宣教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健康宣教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核。

(三)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有关招聘情况,将在海南省健康传播网(http://wst.hainan.gov.cn/jkcbw/)和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网(www.hns365.com)、众合微信公众号(hns365_com)上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本次招聘公告有关事项,由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及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98-32909980;

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898-68914957,0898-68912684;

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898-68966800。

(正常上班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不上班)

附件1: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2:诚信承诺书(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