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仓山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1-09-10 11:07:49

仓山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仓山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系仓山区委工作部门。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文职人员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岗位要求: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有文字、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选聘。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42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4日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139807,联系人:陈女士(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26134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