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简章

来源:聊城高新区人才网 2021-09-10 09:39:36

2021年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50人,报名时间为9月16日9:00—9月18日16:00,笔试时间为9月25日下午2:00—4:00,笔试内容包括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者实务等相关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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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9月16日9:00—9月18日16:00)

 

2021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和《山东省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顺利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参加社会招聘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9日以后出生);参加定向招聘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9日以后出生);

(七)参加定向招聘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已在聊城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且在街道从事社区建设、社会事务、基层治理等工作时间满2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级(含)以上处分的,曾受党政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招聘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共计50名,其中社会招聘40名,定向招聘10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

(一)社会招聘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00—9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9月1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21年9月23日9:00—2021年9月25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定向招聘

1.现场报名

采取所在街道把关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街道组织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定向)》、《诚信承诺书》,所在街道党工委签署审查意见,统一审核把关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

2.资格审查

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应试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定向)》(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

(一)社会招聘

1.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下午2:00—4:0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者实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依据社区工作性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二)定向招聘

1.民主评议。由所在街道对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组织民主评议。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评议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要拉开差距,不搞平衡照顾。评议结果在所在街道公示后,加盖所在街道党工委公章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

2.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者实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依据社区工作性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按照民主评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3:3比例百分制确定考核总成绩。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期三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凡是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存在《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文件规定的社区工作者的退出机制情形的,均不再继续聘用。

社区工作者正式聘用后,按规定实行“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及绩效薪酬制度,薪酬待遇起始标准为当地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工资平均水平(不含乡镇补贴),并根据当地事业单位普调增资情况联动调整。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薪酬总额的70%左右,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30%左右,依据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符合条件人员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七、其他

2021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由聊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协调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如需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届时将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为保证报考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考试防控的若干规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报考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1299、85071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850732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507125

聊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聊城高新区社会事务协调管理中心

2021年9月9日

附件1:2021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定向岗位).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