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21-09-07 17:53:38

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1年6月21日注册登记正式运行,为甬江科创大走廊创新功能单元之一,将有力支撑甬江科创大走廊为核心的创新体系建设。在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管理下,研究院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研究、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知识产权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学术交流及人才培养等工作。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民办非企业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1

知识产权讲解员兼活动主持人

1

负责知识产权综合体的讲解工作,策划、主持知识产权相关宣传、培训等活动。

不限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5cm,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甲等以上,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

知识产权

检验鉴定专员

1

开展知识产权检验鉴定工作,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诉调对接、海外维权等工作

“985或“211”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法学(法律)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具有律师执业经历者优先。

2

理工科专业,“985或“211”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并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具有专利代理执业经历者优先。

3

数字化技术开发专员

1

负责各类知识产权数字化平台开发与维护,与业务部门进行技术沟通,提供技术支持

IT类相关专业,“985或“211”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并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及以上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注:“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及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毕业生。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9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608室,联系人:钱老师,电话:0574- 87978959, 电子邮箱: ql@nbippc.cn。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或者将以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初审。向应聘者现场说明(或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或初审未通过的理由。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cjgj.ningbo.gov.cn/)、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时将通过邮件及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多于30人(不含3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少于30人(含30人)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预计在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网上公布,同时将通过邮件及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考生须在面试当天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成绩

若报考人数多于30人,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报考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以面试成绩为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增加面试题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和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和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