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职工2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高明明城镇政府 2021-09-07 17:36:51

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职位

人员类别

录用

人数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A1

安全生产巡查员

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1

化学类(B0703)

大学本科

学士

35周岁以下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本岗位需下企业巡查,适合男性。

A2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人员

机关服务人员

1

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

大学本科

学士

30周岁以下

本岗位需下乡核查农村资产,适合男性。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A1职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2日期间出生),A2职位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六)符合职位表中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高明区明城镇政府1号楼208组织人事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1.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报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明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提交《高明区明城镇招聘合同制职工登记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方式

本次合同制机关服务人员的招聘所采取的考试形式将根据报名人数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届时会在明城镇政府网站上提前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明城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合同制职工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由录用单位研究最终决定。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聘任期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高明区明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薪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2.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明城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57-88831228。

5.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高明区明城镇招聘合同制职工登记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