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差额比选衢州市大数据中心优秀干部公告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1-09-07 15:35:10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差额比选衢州市大数据中心优秀干部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市大数据局下属事业单位衢州市大数据中心优秀干部差额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 人数 学历/专业 其他要求 备注
专业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科学精神和实践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统筹协调、联络沟通等综合能力。 持有中级以上计算机相关职称资格可不限专业。
技术岗位 2.计算机相关专业

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3.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验)计算,统一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有关规定,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但不愿高职低聘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选范围

面向衢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比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差额比选采用浙政钉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3日8:30至9月15日18:00。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差额比选报名表》,并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文件、专业技术职称等)扫描成电子文档,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孙秀秀,电话:18157083603。

(二)资格审查

市大数据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以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将结果反馈给报名人员。比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展比选。

(三)综合评价

根据现任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岗位经历、获得荣誉表彰等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开展综合评价,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市大数据局负责实施,主要考察人选与岗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调动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交流调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比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比选过程中,要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比选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等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严格规范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体检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比选工作稳妥有序,派驻市府办纪检组全程参与比选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比选环节。比选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比选资格。

(三)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市大数据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大数据局负责解释。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衢州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差额比选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