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21-08-31 11:20:36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负责政策咨询解答、业务报表统计、工作信息总结撰写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失业保险股工作人员1名,负责失业保险业务经办。

(三)稽核股工作人员1名,负责就业、失业相关指标、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稽核工作。

二、工作地点

(一)办公室文秘、稽核人员人员,工作地点位于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新平县河滨路58号。

(二)失业保险股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位于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大厅一楼。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够服从单位管理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政策条件:新平县户籍,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40周岁和女年满35周岁以下连续失业1年以上失业人员,并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三)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财务知识背景,熟悉办公软件日常操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名所需材料:户口册、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42号窗口现场报名,联系人:阮平,联系电话:7016539。

(二)资格审查。由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人选。根据报名人数,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所有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谈事宜(初选未入围者则不再通知)。

(四)公示。发布《新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5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投诉。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双方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