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任泽区招录招聘招聘社区工作者24人公告

来源: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 2021-08-29 09:53:31

邢台市任泽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解决任城镇社区工作者不足问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任城镇社区工作者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具体岗位和数量详见《任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1991年9月1日之间出生);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任泽区户籍;

8.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招聘期间被其他单位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和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相关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1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25日通过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renze.gov.cn)、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00至9月9日17:00。

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

3.报名和初审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考生操作指南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任泽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科目主要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任泽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凡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纸质版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日后,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登录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查询。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1.5: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

(6)能证明相关资格的其他证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renze.gov.cn)、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薪酬待遇: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双学士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基本薪酬标准为: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期166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4级基本薪酬;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178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6级基本薪酬;双学士学位、六年制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见习期1940元/月,转正定级后执行8级基本薪酬。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被聘用后分别直接执行10级、13级基本薪酬。(对应级别工资标准见附件4)。绩效薪酬参照任泽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标准确定,实行总量管理。绩效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为,上年度12月份社区工作者人数×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及相关事项皆通过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详细阅读《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5.本《公告》由任泽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任泽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政策咨询:0319-7519551

技术咨询:0319-2137760

举报监督:0319-7655543

附件1:

任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户籍

备注

任城镇

社区工作者

24

不限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1991年9月1日之间出生)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任泽区户籍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相关人员,可适当突破年龄条件限制,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附件2:

任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手机号

 

居住地

 

身份证号

 

是否为中、高风险地区

来任人员

 

考生抵(在)任时间

疫情期间未离任( )

抵任时间: 年 月 日

笔试前14天有无发热、

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是否为无症状

感染者

 

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是否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

 

近1月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以上所有内容务必如实填写完整

日 期

体 温

日 期

体 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考生本人承诺:根据疫情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实测量、记录每日体温,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考生防疫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任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1.考生须于报名审核通过后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河北健康码”→选择“河北健康码”→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招聘全程结束前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应按要求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

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2小时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书面证明。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严格按以上防疫要求落实。

8.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4:

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表

单位:元/月

等级

薪酬

标准

等级

薪酬

标准

等级

薪酬

标准

等级

薪酬

标准

1

1906

16

2540

31

3797

46

5554

2

1932

17

2606

32

3896

47

5695

3

1958

18

2672

33

4005

48

5836

4

1989

19

2746

34

4114

49

5977

5

2020

20

2820

35

4223

50

6118

6

2056

21

2894

36

4332

51

6275

7

2092

22

2976

37

4441

52

6432

8

2133

23

3058

38

4550

53

6589

9

2174

24

3140

39

4669

54

6762

10

2220

25

3230

40

4788

55

6935

11

2266

26

3320

41

4907

56

7118

12

2312

27

3410

42

5026

57

7301

13

2366

28

3500

43

5155

58

7494

14

2420

29

3599

44

5284

59

7687

15

2480

30

3698

45

5413

60

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