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西充县招聘基层专职林业员9人公告

来源:西充县人民政府 2021-08-26 13:31:49

西充县关于公开招聘基层专职林业员的公告

 

根据森林防灭火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从事森林防护的乡镇专职林业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995-1999年经原西充县林业局推荐入学四川省林业学校并取得毕业证书的西充籍林业实践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此前已安置工作,仍在岗在编的;

(5)此前已安置工作,但自动放弃或工作后又因机改分流、自动离职、辞职、解聘、辞退和被开除公职的;

(6)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林业实践生招生条件的;

(7)入学时生源地不属于西充县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可现场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符合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资料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档案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个人档案存放于西充县人社局的考生不再提交)。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未按要求将档案资料递交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递交的档案和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公示并报人社局备案。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四)岗位调整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及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2021年10月15日下午上班时间内到人社局620办公室领取。

4.成绩公布: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前一天到人社局620办公室领取。

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难以取舍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4.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对象。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在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考生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若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办理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聘用到缺编乡镇事业单位。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要求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聘用单位在选岗结束后及时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选岗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拟聘人员30日(以公告时间为准)内不办理聘用手续、或办理了聘用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上班的(以聘用手续规定时间为准),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因该环节放弃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待遇与管理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被聘人员流(调)动须在招聘工作岗位服务满六年。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料递交、笔试、体检、考察、聘用选岗等任一环节因自身原因未参加的,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以后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资料作假(包括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股电话:0817-4202036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电话:0817-3956290

西充县纪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电话:0817-4568497

西充县纪监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电话:0817-3956291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岗位表、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