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招考劳务派遣驾驶员公告

来源: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08-25 11:10:26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关于公开招考劳务派遣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劳务派遣驾驶员1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和名额:驾驶员1名,限男性。

三、工资待遇

(一)驾驶员月基本工资2500元(试用期2300元)。并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岗位培训等福利待遇,其余关于驾驶员补贴参照管委会办公室同类标准执行。

(二)工作满6个月的,方可享受当年年终目标绩效奖。

四、招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资格,高中及以上文凭,25周岁至35周岁,有3年以上的驾龄且无重大责任事故及无不良社会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上班时间。

报考人员在此期间的上班时间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201办公室填写《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驾驶员招考报名表》,并持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电话:15808268834邓老师

本次公开招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招考程序

公开招考工作按照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

1.采用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比为40%、60%。笔试重点考察交通规则及礼仪,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不及格的不予聘用。

2.若笔试、技能测试总成绩并列,以技能测试高的优先聘用;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驾照级别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3.如果报名人数低于3人,不再进行笔试,只进行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广安经开区招商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先笔试后技能测试,1日内完成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一律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七、体检

(一)考试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由广安经开区招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广安经开区招商局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九、聘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核和试用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或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实行递补。

(四)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招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