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常考点之请示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1-08-24 16:23:34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文写作占有一定比例,考察形式多样,但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请示都是考察的重点,为此本文着重介绍公文常见考点之请示,希望能够帮助学员加强对请示方面考点的理解。


  (一)请示的适用范围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二)请示的特点


  1.单一性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这条规定强调了 请示主题单一和 主送机关单一的显著特点。


  2.期复性


  请示是下级机关为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一事项或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发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反馈即期待上级明确表态予以答复。


  3.时效性


  一般来说,请示的事项是亟待明确或继续解决的问题,时效性很强,上级机关受文后应及时研究,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尽快做出批复,不宜久拖不复。否则,便会影响下级机关正常开展工作。


  4.先行性


  请示 必须在事前行文,待批复后才能实施。


  (三)请示的结构


  1.标题


  请示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撰写标题时,事由部分应避免使用“请求”“申请”等词语,以避免语义重复。


  2.主送机关


  选择一个主管上级机关,规范标注其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正文


  请示的正文,一般由 请示缘由、 请示事项、 请示要求 (请示结语)组成。


  4.发文机关署名与成文日期


  位置和写法与一般公文相同。


  (四)请示正文的写法


  1.请示缘由


  交代背景,说明请示的原因和理由,这一部分是 能否得到上级机关认可批准的关键,用语要简要,说理要充分,有理有据。如果有些问题难以扼要说明,可将有关详细材料作为附件随文上报,使正文篇幅简短,主旨突出。


  2.请示事项


  就某一事项或问题提出看法、建议或处理方案。这一部分要写得明确具体,所提解决办法要符合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如有两种以上处理方案也可同时提出,但必须说明本机关的倾向性意见与理由,以供上级权衡。但是要求一文一事。


  3.请示要求


  又叫做尾语、结语。通常有较为固定的写法,必须另起一行使用规范用语。通常由“ 征询语+ 期复语”组成。“征询语”有:妥否、当否、如无不妥等,“期复语”有:请指示、请批准、请批复、请批示等。如“妥否,请批示”“如无不妥,请批准”等。


  【试题演练】


  (多选)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其特点是:


  期复性 B. 时效性 C. 单一性 D. 陈述性


  【答案】ABC。解析:请示的特点包括:(1)单一性。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2)期复性。请示是下级机关为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一事项或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发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反馈即期待上级明确表态予以答复。(3)时效性。一般来说,请示的事项是亟待明确或继续解决的问题,时效性很强,上级机关受文后应及时研究,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尽快做出批复,不宜久拖不复。否则,便会影响下级机关正常开展工作。(4)先行性。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待批复后才能实施。D项陈述性为报告的特定。故本题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