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南溪区汪家镇选聘村级综合专干和禁毒社工2人公告

来源:南溪区人民政府 2021-08-23 16:43:03

南溪区汪家镇公开选聘村级综合专干和禁毒社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村(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聘村级综合专干和社区禁毒社工。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村级综合专干2名(新桥村、白庙村各1名),禁毒社工1名(汪家社区)。

二、岗位职责

(一)综合专干:协助村“两委” 处理村级日常事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禁毒社工:协助开展社区禁毒相关宣传、教育、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主动配合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工作安排。

(二)干事能力较强。有务实担当精神,热心村级事务,能够主动为村(社区)治理出谋划策,较好地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有志于在农村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三)发展潜力较大。有较强沟通交流能力,有改革创新精神,善经营、懂管理,具有一定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熟悉本辖区情况人员优先。

(四)履职条件较好。报名者必须具备汪家镇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或在汪家镇工作生活满2年(所在村、社区开具相关证明),年龄要求在18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农村工作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影响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款项,群众意见大、口碑形象不好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8.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2日—31日

(二)报名方式和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汪家镇党建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杨玲,联系电话:15181163157)。

(三)资格审查

镇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每个岗位须达到1:3或以上报名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镇党委调剂或取消相应职位。

五、考试

(一)笔试(包含计算机操作)

1.报考者于9月3日9:00—16:30到镇党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由镇党委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农村工作常识和电脑办公操作。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取前三名确定面试人选;如第三名成绩并列,则一并作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以某项工作安排为实例,通过报考者口头表述方式,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考察

(一)镇党委对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予以张榜公布,根据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第二名成绩并列,则一并作为考察人选。

(二)镇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围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待遇和培养使用

村级综合专干和禁毒社工待遇按区上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能够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聘用,聘用实行一年一聘,优秀者可续聘;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对综合素质好,符合村(社区)干部任职条件的,根据村(社区)组织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优先作为村(社区)常职干部后备培养人选。

八、组织纪律

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如发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镇纪委举报,举报电话:3250117。

九、未尽事宜由汪家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委员会

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2日

 
 

附件:《汪家镇公开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