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选调事业人员2人通告

来源:文山州人社网 2021-08-20 16:29:56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州有关人事流动调配政策,因工作需要,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岗位为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其中:档案管理岗位1名,会计(审计)岗位1名。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1年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州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中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备与公开选调岗位所需匹配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技能及学历要求;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或在县级及以上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间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与所招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通告、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公开选调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进入考察公示环节后,须服从组织选调工作安排,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一)发布通告。

在文山州政府网(http://www.ynws.gov.cn/)、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和文山州纪检监察网(http://www.wsjjjc.gov.cn/)发布《2021年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通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1年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资格、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网站: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报名主要程序是: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系统提示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情况查看、准考证打印等。

1.网络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7: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还需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扫描件上传审查。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背景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3.报名情况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将在文山州纪检监察网进行公布。

公开选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或裁减选调岗位。

4.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30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体检和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门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9月3日09∶00至12∶00。

笔试地点:文山市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州纪检监察网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并列的,则并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成绩和参加体检、考察、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州纪检监察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参加体检、考察和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州纪检监察网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文山州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距考试当天前近3天内的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彩色打印。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六)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七)文山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告由文山州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76—2662722(文山州委巡察办)

监督电话:0876—2126669(文山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

1.2021年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2021年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