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同工同酬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2021-08-07 09:49:30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补充我院急需紧缺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规范程序、公正公开、择优选聘、依法管理。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1.重症医学专业4名;2.普外专业2名;3.泌尿专业1名;4.内科专业10名;5.胸外专业1名;6.急诊专业2名;7.麻醉专业1名;8.皮肤专业1名。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25—45岁之间,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在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8月20日(周六、日正常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呼吸疾病大楼十楼人事科(西宁市城中区南山东路14号,咨询电话:0971-8296286)。

根据招聘信息公布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需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二张;

4.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实际人数)所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体检

我院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以及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应聘者的考察工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我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曾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成绩递补。

六、公示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经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接待电话:

0971-8296286(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0971-8239281(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七、岗位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由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医院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