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公告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1-08-04 17:54:47

2021年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公告

 

为加强住建队伍建设,促进住建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2名(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特殊人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三、监督和举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招聘单位的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876-212195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聘用后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具备普通招聘生计划大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土木类、建筑类、工程类或具有消防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3)年龄条件。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1日(8: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正街88号)904办公室,电话:0876-2124012、13577608240(王敏)。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可登录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下载。

5.《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填报并打印1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

6.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应聘工作。

(二)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8月13日(8:00-11:30,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11:0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时间:2021年8月17日8:30开始。

地点: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报告厅。

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求职动机、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根据各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按每个岗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应试的情形,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总成绩10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后果。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各招聘单位纪检给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八)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各用人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由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告由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报名点咨询。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2021年文山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