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宁波海曙区定向选录专职社区工作者通知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区民政局 2021-07-23 15:13:34

2021年海曙区关于定向选录专职社区工作者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海曙区基层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宁波大市(海曙区除外)公开选录在编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录对象及条件

1、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3日后生),身体健康;

2、考生须为宁波大市(海曙区除外)在编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并有5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验;

3、考生须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

4、居住在海曙区优先考虑。

二、报考相关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7月23日。

2、若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考分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流程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07月29日-2021年0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海曙区民政局613办公室(周江岸路16号)。

2、所需材料:

(1)《2021年海曙区关于定向选录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居住证明(若居住地为海曙区)。

(二)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第2-4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海曙区民政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暂定8月7日(周六)。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海曙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80/index.html)公告。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则均进入体检。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网上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已满足招聘计划需求,则不再安排递补。如招聘计划未完成,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顺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者淘汰,同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和公示后顺次补录。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海曙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80/index.html)查询。岗位具体问题可在现场报名时当面咨询。本简章及本次招考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海曙区民政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5680761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1年07月23日

附件1:2021年海曙区关于定向选录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海曙区关于定向选录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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