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6人公告

来源:河池人才网 2021-07-14 09:11:58

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身上有纹身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法学及计算机类毕业生优先,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半年以上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ayuanzgk@126.com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

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

采取机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手续

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及政审,决定聘用的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25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差旅补助、休假待遇与正式职工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78-2252186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