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酒泉玉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来源:玉门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 2021-07-09 09:06:29

玉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补充警务辅助人员空缺岗位,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附岗位计划简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和职责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玉门市公安局合同制勤务类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在公安机关的指挥和人民警察带领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市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

二、应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并服从岗位调配;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年龄在18周岁(2003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7 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在1.70米以上,单侧校正视力在4.8以上;

7. 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8.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伍军人及军(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⑶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⑷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⑸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⑹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地点:玉门市公安局413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6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15日15:00--18:00,统一在玉门市公安局413办公室领取。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招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笔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两日内实施)

(五)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具体见附件《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由市人社局和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两日内实施)。

(六)体检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人社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政审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应聘条件的;

2.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具有其他不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监督

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7—3351860、0937—5907014。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依法享有规定的工资福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聘用人员由单位提供食宿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照省市公安机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合同期内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人民警察招录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937-5907022(玉门市公安局)

附件下载:

1.玉门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玉门市公安局

玉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