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教师35人公告

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2021-07-06 14:41:34

2021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莲城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潭市发〔2018〕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湘大附属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教师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拟引进小学、初中和高中高层次教师35名。具体引进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大学网(https://www.xtu.edu.cn/)和湘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

二、引进范围、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引进范围

引进对象为全国中小学教育系统在岗优秀教师(含在编和不在编教师)。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符。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2.具有本学段本学科相应或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3.具备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模范)教师或省级优秀教师,年龄未满50周岁(197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的相关学科教师。

(2)副高级教师,年龄未满45周岁(197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的相关学科教师。

以上与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文化学科岗位要求

(1)申报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岗位的,要求近5年来一直在市级及以上示范性中学任教,有2届及以上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

(2)申报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岗位的,要求有2届及以上初三毕业班任教经历(地理、生物学科任教初二参加会考视同毕业班任教经历)。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过的公职人员,近五年内(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4日)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一)发布公告

在湘潭市教育局网、湘潭大学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引进高层次教师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8:00至7月16日17:00。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信息上传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4.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引进高层次教师资格要求,诚信申报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引进高层次教师的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考核或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考核或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2.每名教师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者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

湘大附属实验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初审环节需提交:1.《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1年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2.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书。

资格初审环节需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考核或面试

1.考核。资格初审合格后,对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由湘大附属实验学校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对其他副高级教师,湘大附属实验学校组织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面试方式由“试教+学科素养答辩”构成,其中试教占70分,学科素养答辩占3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结合面试和考核情况,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入选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报考者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考评的报考者中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湘潭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教师按照《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及其配套细则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五、人才引进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1-52782999(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监 督 电 话: 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21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表

2.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简介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